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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发布者:许静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200人看过


有些债务拖着拖着债务人就去世了,也有些债务还没到期债务人可能就因为意外或者其他因素死亡了,债务人死亡是不是就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就永远无法实现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的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债权。

但是通常在此类案件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诉讼主体。

首先,起诉时债务人已经死亡的不能将其列为被告,因为在债务人死亡后,其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主体资格。其次,若债务人在诉讼中死亡,在诉讼中死亡则需要中止诉讼,变更继承人为被告后才能开庭审理,且在列继承认为被告时一定要查明亲属关系,将全部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防止出现遗漏被告的情形。

2.债务人死亡后是否留有遗产。例如债务人身前名下是否有车辆、房屋,银行卡中是否有存款等。

3.遗产的范围。对于诉讼过程中是否应当查明债务人留有遗产的范围,实践中存在争议,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1)应当查明遗产范围:如果不能查明遗产范围,继承人继承的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也无法确定应清偿的债务总额和继承人的责任大小。从执行角度来说,若不查明遗产范围,就无法确定后续执行内容,会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2)可以不查明遗产范围。债务人生前的经济水平、财产状况一般人无法知晓,不可能悉数了解,而且实践当中当事人本人存在明显的调查取证困难。

4.继承人是否继承该遗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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