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四川普佑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李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李X诉赖X与辜X赠与纠纷一案中李X的诉讼代理人,现代理人围绕诉讼争议的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以供法庭参考。
被告X为维持与被告辜X之间的情人关系,而进行的金钱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序,其赠与行为无效。
被告赖X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2018年—2020年),与被告辜X建立了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并同居生活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同时被告辜X知被告X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同居生活。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行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故二被告之间的同居行为和情人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被告X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故被告赖X为了维系与被告X不正当情人关系而赠与金钱的行为应当视为无效。
被告X应当就被告X强赠与的金钱向原告进行全额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不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五)其他应当归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故被告X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赠与给被告辜X的钱财,其行为无效,也损害了原告的夫妻财产权益,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X从被告X处获赠的财产进行返还。
被告X应向原告返还获赠的金钱为800000元。
被告赖志强自2018年5月份开始只2020年12月份,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被告辜X(微信名为:倾尽年华终是梦、生活不相信眼泪)共计转账赠与800000元,被告X应该进行全额返还。
被告X因违法满足自己的私欲,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与被告X同居生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给原告在经济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X进行赔偿。
二被告在非法同居期间,被告赖X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给被告X购买大量的生活日用品、租赁房屋。、购买衣物、化妆品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被告X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故被告赖X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被告赠与被告辜X钱财和与其共同生活3年的情况看可以酌定判令被告X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赖X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婚外被告辜X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告X为维持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大量赠与被告辜X钱财,违反了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规定,其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被告赖X的赠与行为也损害了原告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也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进行赔偿。故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四川普佑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李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李X诉赖X与辜X赠与纠纷一案中李X的诉讼代理人,现代理人围绕诉讼争议的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以供法庭参考。
被告X为维持与被告辜X之间的情人关系,而进行的金钱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序,其赠与行为无效。
被告赖X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2018年—2020年),与被告辜X建立了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并同居生活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同时被告辜X知被告X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同居生活。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行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故二被告之间的同居行为和情人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被告X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故被告赖X为了维系与被告X不正当情人关系而赠与金钱的行为应当视为无效。
被告X应当就被告X强赠与的金钱向原告进行全额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不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五)其他应当归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故被告X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赠与给被告辜X的钱财,其行为无效,也损害了原告的夫妻财产权益,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X从被告X处获赠的财产进行返还。
被告X应向原告返还获赠的金钱为800000元。
被告赖志强自2018年5月份开始只2020年12月份,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被告辜X(微信名为:倾尽年华终是梦、生活不相信眼泪)共计转账赠与800000元,被告X应该进行全额返还。
被告X因违法满足自己的私欲,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与被告X同居生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给原告在经济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X进行赔偿。
二被告在非法同居期间,被告赖X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给被告X购买大量的生活日用品、租赁房屋。、购买衣物、化妆品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被告X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故被告赖X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被告赠与被告辜X钱财和与其共同生活3年的情况看可以酌定判令被告X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赖X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婚外被告辜X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告X为维持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大量赠与被告辜X钱财,违反了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规定,其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被告赖X的赠与行为也损害了原告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也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进行赔偿。故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邹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