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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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波律师为吴某开设赌场一案辩护成功,吴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者:刘旭波律师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8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刘旭波律师为吴某开设赌场一案辩护成功

吴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案情摘要: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而受雇佣提供技术服务,帮忙对账、收账和参与赌场经营管理、提供资金结算服务,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其帮忙期间的赌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90万元,情节严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经他人指名推荐,特地从外地来青田,委托刘旭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刘旭波律师对吴某进行了有效的辩护,认为对吴某的行为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建议法院宣告吴某无罪。云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对吴某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点评:

一、首先要否定起诉指控的吴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以及领取高额固定工资之事实。这两点任何一点都直接关系到被告人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经过刘律师的充分说理,法院虽然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明知,但是也接受刘律师的观点,认定吴某领取的固定工资不属于高额工资。根据最新的这方面法律规定,这也是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关键事实问题。

二、刘律师适用最新的法律规定,依法提出吴某的行为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建议法院宣告吴某无罪。

201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案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个司法解释的相应规定应当适用于对本案的处理。根据这个规定,对吴某可以宣告无罪。

三、刘律师对吴某进行辩护,取得了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云和县人民法院判决,对吴某免予刑事处罚。

 

 

 

刘旭波律师,又名刘一江,联系电话:133-5707-2985,0578-6834947(办公室)QQ号码:4993029...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丽水
  • 执业单位: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1119********2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