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范围
作者:王坚任律师时间:2026年08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次举报
2026-08-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