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户家庭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和社会保障功能,不属于任何一个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不具有可继承性。
但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王坚任律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户家庭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和社会保障功能,不属于任何一个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不具有可继承性。
但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