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杜伯林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23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黄XX与被上诉人中国XX公司、XXX、四川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武胜县人民法院(2017)川1622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XX,上诉人黄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杜XX、周XX,被上诉人中国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李XX、四川XX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