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21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非法采矿罪:何某在负责经营某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过程中,被公安机关起诉认定:未完全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石,存在非法越界开采石英砂岩原矿,经国土部门核查,其证外开采量约为22000吨,2014年当地石英砂岩原矿平均价格为30元/吨,涉案价值约为66万元。公安机关对何某进行了询问并记录,因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公安机关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何某希望委托我所律师为辩护,在与何某的会见中,律师了解到公安机关对指控何某犯罪的物价鉴定价格不合理,补充鉴定来源不清,证据不足等疑点,就此辩点为何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