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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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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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89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黄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公安局取保候审,6月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黄某将他人转入的赃款向不特定人员转出,转出金额高达200万余元。黄某希望我所律师为黄某出庭辩护,经过律师与黄某的沟通,了解了案件经过,我所律师认为案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且公安机关对黄某的指控证据不足,因此,向检察院提出了相关意见,经过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认为公安局认定黄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黄某不起诉。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