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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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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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销售伪劣产品罪

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8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安局以赵某非法经营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赵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赵某所犯:一、销售伪劣产品罪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村村民运送的液化气中掺有二甲醚,经过讯问,其供述自己先后多次给多个液化气站送掺加二甲醚的液化气1000吨左右,涉案金额较大。赵某则是其中一个液化气站的负责人。二、非法经营罪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商贸店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216条,价值3.9925万元。经查,赵某非法经营卷烟560余条,价值90723.77元赵某希望我所律师可以委托代理其案件的辩护,经过阅卷、会见,律师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公安局认定的赵某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晓俊不起诉。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