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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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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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故意伤害罪

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3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故意伤害罪:谢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谢某2021年4月,在罗庄区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谢某李某摔倒在地,谢某坐在李某身上,用腿部压住李某的胳膊,用手抓着李某手腕,后李某受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损伤为轻伤一级。谢某委托律师代理其案件,经过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律师发现在谢某与李某发生冲突时李某处在醉酒状态,谢某并非故意伤害李某,是因李某对周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谢某才采取措施制止,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相关法律意见,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公安局认定谢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谢某不起诉。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其主要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