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陈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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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陈忠律师代理某公司合作纠纷案胜诉

发布者:刘陈忠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05人看过 举报

2026-09-16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共同参与、运营英国某艺术奖项在中国内地落地展览事宜。双方初期口头约定,由被告某公司按照最终项目成交金额的10%向原告某公司支付项目合作费用。2018年2月至9月期间,经原告某公司积极努力与多方协调,被告某公司最终完成与项目相关方的合作,成功将该艺术奖项落地某市。同年11月至12月,该项目的前期展览落地执行完毕。经结算,该项目总成交金额为267万余元,扣除相关税费和国际转账费后净金额为250万元。然而,被告某公司突然否认双方关于支付10%合作费用的口头约定,声称该项目利润微薄,若再支付10%的款项给原告某公司,被告将处于亏损状态。因此,被告始终不同意向原告某公司支付25万元的合作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原告某公司遂委托刘陈忠律师代理本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双方未签署书面纸质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原被告之间是否实质上存在关于支付10%项目合作费用的约定,以及被告某公司是否应当据此向原告某公司支付相应的合作费用及逾期违约金。被告某公司抗辩称,双方无书面合同,且项目利润微薄,拒绝付款;原告某公司则主张,虽无书面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合作关系及明确的费用支付约定,被告理应依约履行付款义务。

 

【裁判结果】

刘陈忠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并全面调查了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相关人员之间的全部微信、短信、邮件等往来内容。在繁杂的沟通记录中,刘陈忠律师敏锐地发现了一封至关重要的邮件。该邮件中,被告某公司明确确认了原告某公司的工作成果,并提及了支付10%费用的问题。庭审中,刘陈忠律师充分利用该关键邮件,并结合双方的聊天内容,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双方合作分成约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法官最终全面采纳了刘陈忠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合作分成的约定,依法判决被告某公司向原告某公司支付25万元款项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原告某公司获得全胜。

 

【律师价值】

刘陈忠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其卓越的证据挖掘与组织能力。面对未签署书面合同的劣势,刘律师没有局限于常规思路,而是全面梳理双方海量的电子沟通记录。凭借高度的专业敏锐性,刘律师精准锁定了一封关键邮件,将零散的微信、短信与邮件内容相互印证,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还原了双方口头约定的事实。在庭审中,刘律师逻辑严密地展示证据,有力驳斥了被告的抗辩,最终说服法官支持原告诉求。这不仅展现了刘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更体现了其在复杂局面下化被动为主动的诉讼策略与庭审驾驭能力。

刘陈忠律师现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律师,厦门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厦门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金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福建杨与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福建杨与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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