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陈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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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被害人代理人,报案成功,男女朋友之间的借款能否构成诈骗罪

发布者:刘陈忠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85人看过 举报

2026-09-17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4年5月17日,被害人林某与犯罪嫌疑人肖某通过微信相识。肖某虚构个人背景,谎称自己生于1985年,名下有多套房产,已离异,从事工程行业且有大额工程款未结清,并拥有一辆某品牌轿车,以此向林某展示经济实力并确立恋爱关系。确立关系后,肖某开始以开车撞人、交纳车险、支付工人工资、孩子开学及外地讨债等五花八门的理由向林某借款。林某深陷情感骗局,不仅将自有资金借出,甚至向银行贷款借款。为安抚林某,肖某虚构其房产可贷款100万余元、工程款可收回80万余元等事实,并以“不继续借款则前期款项无法追回”相威胁。2026年4月,肖某失联,林某方察觉受骗。经统计,林某被骗金额高达70万余元。林某经人介绍委托刘陈忠律师代理报案事宜。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存在恋人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的款项拆借行为,究竟应定性为刑事诈骗,还是属于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办案结果】

刘陈忠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详尽的调查取证工作。首先,梳理400余页微信聊天记录,摘抄借款理由并与转账记录逐一比对,核实相关理由的虚假性。其次,查询肖某的法院执行信息,发现其早在2021年2月已被列入失信名单,丧失大额债务偿还能力。最后,利用一笔小额款项向法院起诉,获取立案文书后前往房管局调查,证实肖某名下无任何房产,其所谓“房产抵押贷款”纯属虚构。在收集固定上述证据后,刘陈忠律师起草刑事报案书并整理证据目录,陪同林某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经多次沟通与补充材料,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定肖某涉嫌诈骗,于2026年7月21日正式立案侦查,并对肖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价值】

刘陈忠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专业判断与卓越的调查取证能力。面对“恋爱期间借款”这一易被认定为民事纠纷的难题,律师没有局限于表面证据,而是通过深挖400余页聊天记录、查询失信信息及巧妙利用小额诉讼调取房产档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彻底击破了嫌疑人“有偿还能力”的辩解。律师精准界定了刑民交叉案件的边界,以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刑事报案策略,成功推动公安机关立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刘陈忠律师现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律师,厦门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厦门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金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福建杨与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福建杨与潘律师事务所
1350220********20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