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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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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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民企应当特别注意的十大问题之(四):制定并定期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

作者:郭先志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7次举报

中小微民企应当特别注意的十大问题之(四):制定并定期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及时的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显得尤其重要,制度要通过协商、民主通过并且公示、送达员工,让员工签收后方可生效。

 

具体法律咨询,可以添加郭律师微信:18675878615

郭先志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16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