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执行人都认为,只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就可以短期内从法院领到钱,而当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依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就认为是法院执行不力、是法官不作为。
为什么还领不到,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误解是因为申请执行人混淆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两个概念。
执行难是指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等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执行的情形。
执行不能是指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
执行不能“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终结执行;
二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是司法救助。
一是终结执行。法律规定,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仃,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仃主体的。
二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能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是司法救助。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一定经济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以下惩戒措施:
一、限制高额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 G 字头动车组全国列车座立、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里的高消费行为。
二、法院采用具有执行动效应的章位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受道报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刈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
(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基他方式
(ニ)限制在发展和改革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三)限制在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权属变更等手续;
(四)限制在住建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规划审批;
(五)限制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
(六)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办理信用卡;
(七)限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八)限制发行公司债券。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开(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虛假报告财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寿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追他人作伪证,妨得人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绝让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