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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司法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包括哪些

作者: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时间:2022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4次举报

一般是有过错的行为发生时,就有损害的责任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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