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丰快递公司寄丢客户价值8000元黄金只赔2000元的事件#冲上热搜。我们从官媒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多个渠道可以了解到,此类事件并非孤例。
2022年5月,北京的桂先生快递3瓶1680典藏茅台酒到长沙,结果一瓶茅台酒破损,损失12999元。快递公司认为保价只有默认的300元,因此只愿赔偿300元。桂先生将快递公司告上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快递公司赔偿6500元。
今年8月,重庆的林女士看短视频直播买了玉石手镯,因不满意,通过快递退货,没想到快递过程中一只价值4800元的手镯不见了,快递公司同样只愿以默认保价300元进行赔付……
从此前发生的案例来看,不少快递交运人没有仔细阅读保价条款,只花了1元进行默认保价(保价300元),导致快递丢失后快递公司只认赔300元。但通过不少法院判决表明,结果并不是快递公司所期待的那样。
所谓保价,就是给快递上了一个“保险”,保价金额即用户对自己快递的估价,也就是所谓的“声明价值”。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同时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依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快递公司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则该条款不能成为合同内容。同时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商品运输合同应当是收益与风险一致。商家APP中的保价条款,不能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或者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同时快递公司应当尽到明确的足以让消费者知晓的提示义务。若没有尽到以上义务,快递公司就不能据此要求减轻赔偿责任。所以我们才看到了北京的桂先生邮寄茅台默认保价300元,受损后法院仍判决赔偿6500元。
那么面对格式合同,企业该如何做好管理?
01
拟定格式条款阶段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企业在拟定格式条款时要注意分配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过分偏向于己方,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02
订立格式条款阶段
在订立格式条款阶段,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企业要注意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企业在订立合同的阶段,一定注意充分提示及解释说明该部分条款。
03
格式条款文本部分
对于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部分,律师建议企业可以针对性对这部分条款,在文本上进行一定的字体加粗或者加上横线充分提示说明。总而言之,对这部分条款在文本设计上一方面要放在醒目的位置,重点提示对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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