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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消费者有权行使正当评价权,但借机诽谤、诋毁的构成侵权

发布者:王胜军 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7时58分 | 已阅读: 1191 | 举报

消费者可以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表达对其所提供服务本身的评价和消费感受,但不得故意借机诽谤、诋毁,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注册用户提供评价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方面应对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发表的正当评论予以尊重,另一方面也应当着重建立符合网络道德规范的评价规则和自律规范,引导用户合理行使评价权。如差评帖中存在的虽不构成侮辱但的确不符合网络道德规范的不文明语言...

  消费者可以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表达对其所提供服务本身的评价和消费感受,但不得故意借机诽谤、诋毁,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为注册用户提供评价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方面应对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发表的正当评论予以尊重,另一方面也应当着重建立符合网络道德规范的评价规则和自律规范,引导用户合理行使评价权。如差评帖中存在的虽不构成侮辱但的确不符合网络道德规范的不文明语言,可以考虑采取适当屏蔽的措施。

转自: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