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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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导致他人受伤

发布者:汪小飞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166人看过 举报

2015-11-05

案件描述

委托人在工地干活操作机器时,机器弹出的垃圾弹出导致在地上捡垃圾的人员受伤,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提供法律依据,与受害人积极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免除了委托人被诉的结果,并为委托人节省了一笔律师费和诉讼费。以下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

补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身份证号码:

基于乙方私自进入工地捡垃圾导致乙方眼睛受伤事宜,甲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愿意给乙方一定经济补偿。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之上,和平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圆整,对医药费一项双方无争议;

二、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药费等共计 整(不包括医药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并签字按手印;

三、本协议书签订之后,乙方发生的任何医药费、其他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向乙方给付了该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圆补偿款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向法院诉讼,不得再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乙方违反此条约定,乙方必须向甲方返还之前甲已经向其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医药费和补偿费,并自愿放弃再次向甲方主张补偿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无任何其他纠纷。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日期: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委托人在工地干活操作机器时,机器弹出的垃圾弹出导致在地上捡垃圾的人员受伤,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提供法律依据,与受害人积极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免除了委托人被诉的结果,并为委托人节省了一笔律师费和诉讼费。以下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

补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身份证号码:

基于乙方私自进入工地捡垃圾导致乙方眼睛受伤事宜,甲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愿意给乙方一定经济补偿。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之上,和平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圆整,对医药费一项双方无争议;

二、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药费等共计 整(不包括医药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并签字按手印;

三、本协议书签订之后,乙方发生的任何医药费、其他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向乙方给付了该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圆补偿款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向法院诉讼,不得再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乙方违反此条约定,乙方必须向甲方返还之前甲已经向其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医药费和补偿费,并自愿放弃再次向甲方主张补偿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无任何其他纠纷。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日期:

汪小飞律师毕业于重点大学法学专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13年的执业经验,执业期间办理了几百起各类民事和商事诉讼案件,擅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7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程建筑、离婚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1320120********70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程建筑、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