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凤云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1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通常情况下,没有感情破裂证据而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另一方坚决不离的情况下,法院不判离。而考虑这种情况,很多当事人在以为第一次不判离时就不再起诉,但是,却忽略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在起诉后,均会调解,比起判决离婚,更多的是调解离婚。
此案中,因没有感情破裂证据,杨某委托律师代为起诉,在开庭时,被告按时到庭,当时被告也明确表态不同意离婚,后在调解阶段,原告表明一定要离的态度,律师亦参与沟通。法官在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分别进行了调解,原告采取稍为退让的方式,调解离婚成功。避免了双方在已经感情破裂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的漫长的拖延期。
此案推荐的意义在于:很多没有感情破裂证据的当事人以为不能起诉离婚或怕离婚拖得太长时间,但是,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忽略律师和法庭的作用。另,就算有漫长的拖延,但如果不开始,那么对于名存实亡的婚姻来讲,就没有从黑暗中走出,没有重新开始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