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干完两年了,履约保证金还不退,怎么办?结论:先核对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是否成就,成就后书面催告,催告无果直接起诉,必要时一并主张资金占用损失。我是侯法政,济南建设工程律师,保证金追索看似简单,实则也有不少门道。
一、法律规则层: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与退还规则
(一)法律性质:债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为担保合同履行向发包人交付的金钱担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确立了定金的一般规则,履约保证金在性质上与定金类似,适用金钱担保的一般法理。合同履行完毕、担保目的实现后,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
(二)退还条件成就的判断
合同通常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多少日内退还,或者缺陷责任期满后多少日内退还。这里有两个容易混淆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是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两年;保修期是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使用年限,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为五年。保证金退还对应的是缺陷责任期,不是保修期,发包人不能用保修期未到为由长期扣留履约保证金,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且该约定合法有效。
二、实务操作层:五步追索流程
(一)第一步:核对合同与退还节点
把合同里关于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款逐字读一遍:金额、退还条件、退还期限、是否计息、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这些是主张权利的基础文本。
(二)第二步:书面催告并固定证据
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引用合同条款,载明退还金额、账户信息、给予合理宽限期(一般十日至十五日),通过可证明送达的方式寄送。催告函的作用:一是固定主张权利的时间(中断诉讼时效),二是为后续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奠定基础。
(三)第三步:发函无果,及时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起诉时诉求包括:退还保证金本金、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承担诉讼费。济南某法院的一起案件中,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两次催告函,法院判决全额退还保证金八十余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第四步: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发包人经营困难、涉诉较多的,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发包人账户或查封等值财产。保全到位,胜诉才有实际意义。
三、风险预警层:两个提醒
(一)提醒一:保证金与质保金别混淆
履约保证金一般在竣工后退还,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两者的扣留依据、期限、比例都不同。有些发包人故意混淆,把该退的履约保证金以“保修期未到”为由扣着。承包人要把两种钱分开算、分开要。
(二)提醒二:高额保证金条款要警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虽然该办法规制的是质保金,但签约时遇到超高比例的保证金或质保金条款,应当提出调整。履约保证金的比例虽然没有全国统一强制上限,但明显过高的条款可以通过格式条款规则、公平原则等争取调整。条款博弈发生在签约阶段,那时还有谈判空间,建议让专业工程律师参与合同谈判,不建议拿着发包人提供的合同版本不做任何修改就签,那等于把主动权拱手让人。
结尾:保证金是承包人的钱,不是发包人的无息贷款。您项目上的保证金退回来了吗?卡在哪一步?欢迎评论区交流。如果您在济南或山东遇到保证金追索难题,建议先做一次合同条款核对和证据梳理,再确定催告或诉讼的节奏。
关于作者: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与商事、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诉讼及非诉业务。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