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法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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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总承包律师侯法政:工程结算审计久拖不决?对抗策略全清单

发布者:侯法政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

工程结算报审两年了,审计单位就是不出结果,工程款被无限期拖延。这是济南很多施工企业面临的困局。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今天给出应对结算审计拖延的完整策略清单,从发函到诉讼,一步步教你破局。

一、审计拖延的常见原因

(一)以审计为拖延借口

问:发包人总说等审计结果,合法吗?答:需要区分。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应依约执行;但发包人怠于启动审计、拖延提交资料的,不能以审计未完为由无限期拒绝结算。合同未约定以审计为准的,审计结论对承包人无当然约束力。

(二)政府审计与结算审计的区别

问:政府项目必须等财政审计吗?答:政府投资项目发包人依据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结算的,应有明确合同约定。无约定的,财政审计结论不能直接作为结算依据。

二、对抗拖延的策略清单

(一)书面催告固定证据

第一步,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限期完成审计并说明逾期责任,通过可留痕方式送达。

(二)启动造价鉴定程序

第二步,诉讼或仲裁中申请法院委托造价鉴定,绕开久拖不决的审计程序,由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

(三)主张逾期付款责任

第三步,同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结算拖延期间的利息损失,发包人不能以审计未完为由免责。

(四)行使优先受偿权

第四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通过拍卖、折价程序实现债权,不再被动等待。

三、事前预防要点

1.签约时明确结算期限和逾期结算的违约责任;

2.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3.避免接受以财政审计结论作为唯一结算依据的条款,或为其设定明确期限。

四、律师提示

结算审计拖延战的本质是心理战和证据战,谁先启动法定程序谁掌握主动。不建议无限期等待审计结果,更不建议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草率签署对己不利的结算协议。专业人办专业事。

你的结算审计拖了多久?你准备一直等下去,还是考虑起诉?评论区说说。济南工程结算纠纷,请找专业工程总承包律师侯法政。

关于作者:侯法政律师系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可登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验。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侯法政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依托法律加工程的复合背景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前瞻性、务实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附:引用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承包人就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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