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兴起,很多咨询单位以为签了合同只做顾问不担责任,一出事故却发现责任远超预期。我是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今天讲全过程咨询与监理的责任差异、咨询单位的责任边界、合同风险防控要点。咨询企业和建设单位都要看。
一、全过程咨询与监理的区别
(一)服务范围不同
问:全过程咨询比监理多了什么?答:全过程工程咨询涵盖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竣工后评价等全阶段服务;工程监理则聚焦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管理。全过程咨询可包含监理,但监理不能替代全过程咨询。
(二)责任性质不同
问: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一样吗?答:不同。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法定监理责任,有过错的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咨询单位主要承担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责任,责任范围以合同约定和过错为限。
二、咨询单位的责任边界
(一)超越资质与超范围服务
问:咨询单位能做全过程咨询吗?答: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备与委托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一项或多项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的,合同效力存在风险。
(二)成果文件的责任
问:咨询报告出错要担责吗?答:咨询成果文件存在重大错误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咨询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责任更重。
三、合同风险防控要点
1.服务范围清单化,明确排除事项和免责情形;
2.责任限额条款合理设置,与收费水平相匹配;
3.成果文件内部审核制度留痕,证明已尽勤勉义务;
4.不建议以联合体形式承接不了解的专业板块。
四、律师提示
全过程咨询是新业态,各地监管政策和裁判规则尚在演进中。不建议用传统监理合同模板改一改就用,服务内容、责任边界、报酬计取的专业定制必不可少。专业人办专业事。
你们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业务了吗?合同风险条款审过吗?评论区聊聊。济南全过程咨询法律服务,请找专业律师侯法政。
关于作者:侯法政律师系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可登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验。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侯法政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依托法律加工程的复合背景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前瞻性、务实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附:引用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