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行业内称之为挂靠。被挂靠企业收几个点的管理费,却可能承担远超管理费的法律责任。我是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注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挂靠行为在实务中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处理起来相当复杂。
先说结论:挂靠合同无效,被挂靠企业可能面临工程质量连带责任、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等多重风险,收取的管理费也可能被依法收缴。
一、挂靠行为的法律后果
《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挂靠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挂靠协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借用资质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被挂靠企业只是出借资质,工程实际由挂靠人施工,出了质量问题,被挂靠企业要担责吗?答:很可能要。出借资质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等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被挂靠企业也可能被追究清偿责任。
二、代理实践:管理费没那么好赚
在我处理的相关案件中,被挂靠企业面临的风险类型多样:有的因挂靠人拖欠材料款、劳务费而被债权人起诉;有的因挂靠人施工质量不合格而被发包人追责;还有的因挂靠人对外借款、担保而使企业陷入债务泥潭。看似稳赚的管理费,实际上对应的是巨大的或有负债。
这些案件共同的教训是:出借资质不是无本生意,每一个挂靠项目,都是一颗埋在资产负债表里的雷。
三、专业提示:被挂靠企业的风险隔离
第一,杜绝挂靠。这是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没有资质的企业依法不能承揽工程,有资质的企业不应出借资质。第二,如已存在挂靠项目,加强过程管控。资金往来、印章使用、合同签订都要纳入严格管理。第三,及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存量挂靠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合法方式逐步清理。
不建议被挂靠企业对挂靠项目放任不管,更不建议为了蝇头管理费而置企业于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你所在的企业遇到过挂靠引发的纠纷吗?最后是怎么处理的?欢迎评论区交流。挂靠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主体多,不建议委托没有建设工程实务经验的律师处理。
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工程总承包等诉讼及非诉业务。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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