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赢了,对方账上没钱,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这是多少工程人的痛。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今天讲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实战要点:诉前保全怎么做、保全哪些财产、执行阶段查什么。想要回钱的务必看完。
一、财产保全的时机与范围
(一)什么时候申请保全
问:起诉前还是起诉后申请保全?答:情况紧急的,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三十日内起诉即可;一般情形在诉讼中申请诉讼保全。保全的核心价值在于抢在对方转移财产之前控制财产。
(二)保全哪些财产
问:可以保全对方哪些财产?答: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到期债权(应收工程款)均可保全。对发包人在其他项目上的应收工程款申请保全,往往比保全银行账户更有效。
二、保全的实操要点
(一)担保问题
问: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答: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可采取保证金、保函、保险公司责任险保单等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较低,是常用方案。
(二)保全错误的责任
问:保全错了要赔吗?答: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保全标的金额应合理确定,避免明显超额保全。
三、执行阶段的突破口
1.申请执行到期债权,冻结发包人对第三方的应收款;
2.申请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3.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提起撤销权诉讼或追究拒执罪责任;
4.对发包人主张优先受偿权,通过拍卖工程实现受偿。
四、律师提示
保全执行是工程款案件的最后临门一脚,很多律师只会开庭不会执行,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建议选择诉讼与执行一体化的专业团队,回款才是硬道理。
你赢了官司拿到钱了吗?执行阶段卡在哪里?评论区说说。济南工程欠款执行案件,请找专业律师侯法政。
关于作者:侯法政律师系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可登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验。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侯法政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依托法律加工程的复合背景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前瞻性、务实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附:引用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承包人就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