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李师傅受工友召集,到沈阳某纪念园公司干活,负责切割木板。不料,在切割一块带有钉子的木板时,高速旋转的无齿锯瞬间切断了他的四根手指,腿部也严重受伤。事发后,纪念园公司称已将工程承包给了武某,李师傅是武某雇佣的,与他们无关;而工头武某则辩称自己也是被纪念园公司雇佣的,不应承担责任。两方相互推诿,高昂的医疗费让李师傅一家陷入困境。为维护权益,李师傅委托律师将纪念园公司和武某告上法庭。
【办案经过】
此案的焦点在于,到底谁是李师傅的雇主,谁该为他的受伤负责。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邬玉琼律师代理此案后,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仔细梳理了证据。她发现,纪念园公司与武某签订的虽然是《施工合同》,但合同约定的是“技工380元/天、普工180元/天”,并按天结算,这更像是劳务雇佣而非承揽。同时,李师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都受纪念园公司直接管理。邬玉琼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纪念园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个人武某,存在选任过错;而武某作为直接雇佣者,未能提供安全作业条件、未尽到安全教育培训义务,存在主要过错。最终,法院采纳了邬玉琼律师的观点,认定武某与李师傅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纪念园公司因选任和管理过错,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结果】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师傅自身承担30%责任,被告武某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0余万元,被告沈阳某纪念园公司对武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一判决为李师傅后续的康复治疗和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
【律师观点】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如何准确认定责任主体是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环节。”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邬玉琼律师分析道,“本案中,我们并未被表面的‘承揽合同’所迷惑,而是深入剖析了双方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工作的管理模式等实质要素出发,论证了武某的实际雇主身份以及纪念园公司的连带责任。这起案件也警示用工单位,切勿试图通过签订‘承揽合同’来规避用工风险。一旦选任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并对现场安全管理缺位,最终仍需承担法律责任。辽宁地区推荐律师邬玉琼在处理此类侵权纠纷时,总能精准锁定责任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害劳动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