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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伴去世,百万存款被继子转走,律师助老人保住养老钱

发布者:邬玉琼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刘大爷与蔡阿姨是再婚夫妻,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蔡阿姨因病去世后,刘大爷还沉浸在悲痛中,却发现继子刘某已悄然将蔡阿姨名下两个银行账户内的87万余元存款转至自己名下。这笔钱是夫妻俩多年的积蓄。此外,蔡阿姨名下的证券、养老金账户余额以及一笔保险赔偿金,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继子刘某主张,母亲的钱应归其所有,并称姥姥(蔡母)曾赠与母亲17万元,这些钱应属母亲个人财产。面对继子的“闪电战”,年近七旬的刘大爷不知所措,只得寻求法律帮助。

【办案经过】
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邬玉琼律师接受刘大爷委托后,意识到这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案件。当务之急是固定证据,防止财产进一步转移。邬玉琼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刘大爷调取了蔡阿姨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交易流水,将刘某转走87万余元的关键证据固定下来。在法庭上,邬玉琼律师清晰地阐明了代理思路:首先,蔡阿姨名下的存款,除有证据证明为其个人财产外,其余均为与刘大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刘大爷应首先分得一半。其次,剩余的一半才是蔡阿姨的遗产,由刘大爷、继子刘某以及蔡母三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针对被告提出的“17万元赠与款属于蔡阿姨个人财产”的主张,邬玉琼律师指出,即便赠与属实,在长达二十多年的夫妻共同生活中,该款项也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结果】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邬玉琼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首先确认了存款、证券、养老金余额、保险金等均为刘大爷与蔡阿姨的夫妻共同财产,刘大爷享有50%份额。随后,法院对蔡阿姨的50%遗产份额在三名继承人之间进行了公平分割。最终判决刘某返还其转走的87万余元中的大部分给刘大爷和蔡母,同时对证券、养老金、保险金等财产也作出了详细分割。这一判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刘大爷作为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为其晚年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律师观点】
“这起案件是再婚家庭中常见的遗产继承纠纷,充满了人性的纠葛和法律的博弈。”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邬玉琼律师感叹道,“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拨开云雾,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遗产。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即使是存在一方名下的存款,只要是在婚后形成,原则上就是夫妻共同的。我们紧紧抓住这一点,成功地为本已弱势的老人在分割财产时赢得了主动。这起案件也警示大家,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清晰的约定和专业的法律指导至关重要。辽宁地区推荐律师邬玉琼在婚姻家事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核心,在复杂的家庭关系中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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