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小标的 · 大作为——以"调解+司法确认"为中小企业债权上一道"双保险"》
我方代理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下称"A公司"),因食堂设备采购合同,被一所乡镇中心小学(下称"B学校")拖欠设备款。金额虽不大,但对方是公办学校,账期一拖再拖,直接走诉讼既耗时间又伤和气。我方接受委托后,没有简单地把对方"告上法庭",而是主动选择诉前调解这条路。
在当地矛盾化解中心主持下,我方律师一方面据理力争,锁定B学校应付设备款22000元的事实;另一方面灵活谈判,最终促成双方于2026年1月22日达成分期付款协议:B学校先于2月13日前支付5000元,再于8月30日前付清剩余17000元,我方相应放弃其余请求。
律师的关键作用体现在三处:
一是定方案——把"一次性付清"和"长期拖欠"之间的僵局,拆解成学校能接受、我方能落袋的分期节奏,让协议真正能签下来;
二是埋"保险"——特意写入违约条款:只要B学校任何一期不按时付,我方就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对方"先答应、后拖延";
三是上"双保险"——协议达成后立即推动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于1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经司法确认后,这份调解协议便具备了和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力:对方一旦赖账,我方无需再打一场官司,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效果:用一个多月、几乎零诉讼成本的方式,把一笔本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欠款,变成了有法院裁定背书的"硬债权",既高效回款,又维系了校企关系,充分体现了律师"以最小代价、最大化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价值。
【律师价值】
丁剑杰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非诉纠纷化解能力。在调解阶段,丁律师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为客户制定了“分期收款+违约即申请强制执行”的务实策略,既缓解了某小学的资金压力,又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债权上了“双保险”。丁律师高效推进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大幅降低了客户的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与出色的谈判协调能力。
丁剑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