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守好合同"防火墙"——一起工程机械租赁费纠纷的代理胜诉纪实
【案件是怎么回事】
A公司(下称"原告")拿着一份挖掘机租赁合同,把B公司(我方当事人,下称"公司")连同两名经办人员一起告上法庭,索要所谓"漏付"的机械租赁费约14.85万元及违约金,理由是"实际干活时间远超合同量,对方既没补签合同,也没付钱"。
【我方律师抓住了什么】
代理律师没有慌,而是把合同条款一条条拆开看,找准了两把"钥匙":
合同内的钱早已付清。 合同只约定租一台挖掘机、单价320元/小时,并明确只有两位经办人员按指定程序签认的结算单才算数。双方据此结算的14.5万余元,公司一分不少、按时付清了。
超出合同的部分,公司概不认账。 合同"特别约定"写得清清楚楚:超出总价必须另签书面补充协议、盖公章、走指定邮箱确认才生效;项目部和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原告拿不出任何有效补充协议,却搬来一堆复印件(工时单、收据、付款申请表等)主张欠款。律师当庭指出:这些材料没有原件、多名签字人根本不是公司员工、几处"情况属实"字迹雷同涉嫌伪造,且经办人从未获公司授权——属于典型的"越权个人行为",不能算到公司头上。
【法院怎么判的】
法院完全采纳了我方意见:认定公司对合同约定内的租赁费已履行完毕;原告对合同之外的设备既无书面授权、又无双方认可的结算,证据不足,全部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那笔14.85万元,被判定由越权经办的经办人个人承担,与公司彻底无关。
【这场代理的价值】
代理律师靠"吃透合同、紧盯结算程序、戳破伪证与越权"三步,为公司筑起一道合规"防火墙",不仅让公司全身而退、一分未赔,也把"个人越权签字不能绑架公司"这条底线守得明明白白,为企业合同风控上了一堂生动的实战课。
丁剑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