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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鄂温克族自治旗 “八五” 普法讲师 鄂温克族自治旗法学会会员代表 曾就职于呼伦贝尔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任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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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必避坑——产权瑕疵纠纷的法律应对

作者:包阿通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0次举报

二手房交易因产权关系复杂,易出现共有权人未同意、房屋被抵押/查封、产权来源不合法等问题,此类纠纷占房产纠纷总量的30%左右,购房者需重点防范。

常见产权瑕疵情形及法律后果:一是夫妻共有房产仅一方签字出售,若另一方事后不予追认,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二是房屋已抵押但未解除抵押登记,无法办理过户,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三是房屋被法院查封,交易行为无效,已支付房款的购房者需及时主张返还;四是小产权房、未满上市年限的经济适用房等,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风险极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产权瑕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构成违约,购房者可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主张惩罚性赔偿。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产权无法过户,双方可解除合同,出卖人返还房款及利息。

实操指南:交易前务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产权状态,核实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共有等情况;要求卖方出具产权无瑕疵承诺书,明确若存在隐瞒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大额房款通过资金监管账户支付,避免直接转账给卖方,降低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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