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帮互让互谅,共建和睦邻里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案情示例】
杨某一家与李某系邻居关系,两家房屋共用一堵墙。杨某一家因邻居李某常在自家中弹钢琴、播放电视、播放音响音乐且每次音量大、持续时间长、常在夜间休息时段进行上述活动而饱受邻居家的噪音影响,对其全家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但是无论是自家上门和李某进行协商,还是通过市民热线、物业公司与李某协商均协调无果,于是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需在家中加装有效的降噪措施,同时限制李某弹钢琴、播放音乐等活动的时间段和时长。一审法院支持了杨某一家要求限定李某弹琴时间段和时长的诉求,但杨某一家因一审未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而提起上诉,李某则认为发出噪音的时间段是处于疫情封控的特殊时间段,解封后因前往其他地区工作,居住在此的时间少之又少,客观情况发生改变需要重新判定,也向法院提起上诉。
生效裁判认为,从便利生活、合理容忍等多方面考量,一审法院确定的李某在案涉房屋弹奏钢琴的时间限制较为合理,李某应予遵守,杨某一家要求的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尚不具备必要性和紧急性,但李某在今后的弹奏中亦应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再生纠纷。而李某现以其居住时间较少等事由要求改判,但双方实际产生纠纷已有三年,且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李某要求改判缺乏依据。故二审法院最终驳回杨某一家和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条文注解】
本条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该原则体现了法律上睦邻友好的价值理念。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日常生活中和邻居的接触不在少数,邻里关系和睦,互相帮助,生活能够得到很多便利。因此基于两个以上的公民对于其不动产的所有、占有、使用由此延伸出相邻权,而相邻权对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使则加以限制。这种限制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是不动产权利人不能在其不动产内胡作非为,从而导致邻人不能正常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或是在其不动产内的安宁受到影响;第二是不动产权利人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即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如为邻人提供通行、引水、排水等便利。
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本着睦邻友善、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反对损人利己的原则。处理相邻各方纠纷时要保持容忍和克制,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理性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