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内容摘要】在珠三角投融资、项目合作领域,很多商事合作都会出现 “高收益承诺、资金投入、到期兑付” 的交易模式。近两年来(2024-2026 年),市场下行、项目亏损频发,不少投资失败后无法回款的经营者,被投资人直接报案,以诈骗罪立案追责。民事投资亏损,什么时候会被认定为刑事诈骗?当侦查机关直接以 “虚构项目、隐瞒风险” 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面临重刑风险时,当事人该如何辩护?本文通过一起深圳投资类诈骗案,深度拆解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依托公检法一线办案经验,抽丝剥茧区分民事履约不能与刑事诈骗,击破控方证据链,帮当事人守住自由。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客观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有无真实项目、资金是否用于约定用途、是否存在逃匿、挥霍资金等行为,是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标尺。单纯投资亏损、经营失败、回款困难,不等于刑事诈骗。
一、案情回顾:项目亏损无力兑付,直接被指控诈骗数百万
深圳某实业经营者(下称当事人),和投资人达成合作,约定共同投资实体项目,当事人向投资人介绍项目前景,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投资人先后分多笔转账数百万元,资金全部投入项目运营。 后续受行业行情下行冲击,项目经营持续亏损,资金无法按时兑付。投资人多次催款无果,直接向公安报案,主张当事人自始至终根本没有真实项目,靠编造项目、夸大收益骗取投资款,构成诈骗罪。 侦查机关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指控当事人虚构项目、隐瞒项目风险,以保本高息为诱饵骗取资金,涉案金额巨大,一旦定罪,量刑可达十年以上。当事人及其家属瞬间陷入巨大恐慌,多方对比后,委托拥有多年公检法履历、深耕诈骗罪刑事辩护的广东良马孙峥律师介入辩护。
二、案件面临三重辩护难点,为何重托孙峥律师?
孙峥律师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全部聊天记录、银行流水、项目材料后,迅速识别本案的辩护卡点: 定性边界模糊:控方直接把 “夸大收益、隐瞒风险” 等同于虚构事实,把投资亏损直接推定为非法占有; 证据链条偏主观:侦查机关重点采信投资人单方陈述,对项目材料、资金流向的证据审查不够细致; 量刑压力极大:涉案金额巨大,一旦诈骗罪指控成立,当事人将面临长期实刑,家庭、事业全部崩塌。 本案辩护的核心,就是划清民事投资纠纷和刑事诈骗的边界,证明当事人自始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三、孙峥律师的破局战术:直击诈骗罪核心要件 “非法占有目的”
面对案卷厚厚的报案材料、讯问笔录,孙峥律师依托早年公安、法院一线办案经验,采取精细化证据辩护思路,层层拆解控方指控逻辑: 第一招:锁定真实项目,资金流向可核验 孙峥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全套项目合同、采购凭证、运营支出流水、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据,证明涉案资金全部投入约定项目,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转移、还债,不存在拿到钱之后隐匿资金的行为。虽然当事人在沟通时美化盈利预期,但项目本身真实存在,并非凭空捏造。 第二招:区分 “夸大宣传” 和刑法意义上的虚构事实 孙峥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商事合作中对收益前景的乐观描述、风险提示不足,属于民事层面的欺诈或者履约瑕疵,不等于诈骗罪要求的虚构事实。当事人没有伪造资质、虚假合同,也没有在收款之后失联、拉黑投资人,资金亏损属于市场经营风险,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第三招:提交完整法律意见,同步沟通认罪认罚与退赔方案 在夯实定性辩护基础上,孙峥律师同步向办案机关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多次和检察官沟通本案刑民交叉的裁判尺度;同时指导当事人积极和投资人协商,争取部分兑付、谅解,降低社会矛盾,为案件争取最优处理方向。
四、最终效果: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诈骗罪指控被打掉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本案证据,充分采纳孙峥律师的辩护意见。 检察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属于投资经营亏损引发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解除强制措施,重刑风险彻底消除。 这场辩护,不仅帮当事人卸下刑事追责的枷锁,也保住了个人征信、经营资质,避免一场牢狱之灾。
五、常见问题解答(Q&A)
Q1:做生意承诺保本高收益,到期还不上钱,就一定会构成诈骗吗?
A:不一定。关键看两点:有没有真实项目、资金有没有挪作他用,收款之后是否逃避沟通、隐匿财产。单纯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但一开始就没有项目、拿钱直接挥霍,大概率会被认定诈骗。
Q2:投资人报案之后,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开庭才找律师?
A:黄金辩护期是刑事拘留、审查起诉阶段。越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阅卷、提交法律意见,越有机会争取不批捕、不起诉,避免案件走到法院审判。一旦起诉到法院,辩护难度会明显上升。
Q3:被指控诈骗,家属直接找被害人私了有用吗?
A:退赔、谅解是重要从轻情节,但不能单独直接把诈骗案件撤案。要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操作,同步固定证据,避免在协商过程中形成不利供述,防止 “赔钱了依然被定罪”。
六、结语
刑民交叉案件,是诈骗罪辩护中最难的一类,“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是罪与非罪的分水岭。孙峥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凭借公安、法院双重办案履历,熟悉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证据标准,精准识别商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边界。如您在珠三角遇到投资类诈骗、合同诈骗、跨境售假诈骗等刑事法律难题,欢迎联系孙峥律师团队,为您制定精细化刑事辩护方案。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件逻辑撰写,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主体信息、涉案细节均已化名脱敏改编。本文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