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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办事被指控请托型诈骗,孙峥律师厘清受托代办与刑事诈骗边界,当事人获从轻缓刑判决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请托办事类案件,是诈骗罪当中极易混淆罪与非罪的一类刑民交叉案件。深圳不少当事人受人委托帮忙协调事项,夸大自身协调能力、承诺办事结果,事情没能办成、钱款没能及时退还,就被报案以诈骗罪立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团队承办本案,紧紧抓住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辩护,区分“有一定沟通协调行为、因故办不成事”和“自始虚构关系、拿钱即打算占有”的本质差别,指导当事人全额退赔、取得谅解,最终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

生活里很多人都有误区:受人之托帮忙协调事情,收了办事费用,就算口头吹了自己人脉广、能力强,最多属于委托合同纠纷,办不成退钱就行。但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委托人迟迟拿不到退款,很容易直接报案,案件就会滑向刑事诈骗的指控。这类请托型诈骗的认定难点,就在于区分:行为人到底是一开始就虚构人脉、虚构办事渠道,以办事为名骗钱,还是确实开展了对接沟通,只是高估自身能力、承诺失当,后续无力退款。

一、案件背景:受托协调事项未果,被以诈骗罪立案追诉

当事人林某(化名)在深圳经商。2024 年,熟人李某委托其协调行政事项,希望加快审批。林某称自有渠道与人脉,收取办事费 192 万元,约定办不成全额退款。 之后林某虽尝试对接协调,但事项未能办成。因资金周转困难,林某没能及时退款,李某遂报案。 侦查机关认定林某虚构人脉渠道,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巨大,实刑风险极高,家属委托广东良马孙峥律师介入辩护。

二、团队介入:全面阅卷核实,搭建四大辩护核心要点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多次会见林某,核实对接过程、聊天记录、资金去向、沟通细节。团队调取全部卷宗材料:微信聊天、通话记录、转账流水、对接沟通凭证、被害人陈述、讯问笔录等,完整还原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辩护主线明确:本案属于委托办事引发的纠纷,要区分夸大办事能力的民事受托失当和刑法意义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

?要点1:林某并非完全虚构对接行为,确实开展过协调沟通

林某不是凭空捏造人脉,收款前后有多次联系、对接沟通的记录,并非自始没有任何办事动作、纯粹编造渠道骗取财物。其过错主要是高估自身能力、夸大协调效果,属于承诺失实,不等于刑事上的虚构事实。

?要点2:涉案资金没有挥霍、转移隐匿

律师逐笔核对流水,证实涉案款项一部分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一部分用于和委托事项相关的接待、对接开支,没有用于赌博、奢侈品消费、转移至亲友账户隐匿等典型非法占有行为。

?要点3:事情失败后没有失联、逃避责任

委托事项落空之后,林某没有拉黑、跑路,持续和李某沟通,反复说明事项无法办成的客观原因,多次和对方协商分期退款方案,一直认可退款义务,不存在拿钱后逃匿的行为。

?要点4:被害人本身明知托人办事本身存在不确定性

李某主动委托林某协调事项,本身应当知晓,不存在所谓“内部捷径”,委托办事本身就存在风险,不能仅以事情没办成、退款不及时,直接反向推定林某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三、检法持续沟通,庭审充分说理

团队梳理证据、出具法律意见,向检法阐明:诈骗罪要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致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款项。 本案林某有实际对接行为,未侵占挥霍资金,一直协商退款并完成退赔取得谅解,与纯粹虚构人脉、拿钱逃匿的诈骗有本质区别。其仅属于夸大能力、承诺失实,源于民间委托纠纷,属于刑民交叉,恳请厘清边界、从轻处理。

开庭审理时,孙峥律师当庭围绕对接记录、资金流向、沟通记录、退赔谅解、认罪认罚逐项举证辩护,请求法庭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四、办案结果:当事人获缓刑判决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拿到判决,林某及家属专程到律所致谢,实刑风险化解,当事人可以继续经营、履行后续还款相关安排。

五、律师办案感悟

孙峥律师,拥有21年公检法全流程从业履历,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熟悉公检法各机关对诈骗罪,尤其是这类请托型、股权类、投资类刑民交叉案件的审查思路、认定标准。在多年刑事辩护工作中,办理了大量深圳地区诈骗罪案件,涵盖投资理财诈骗、股权转让诈骗、请托办事诈骗、借贷型诈骗等多种细分类型,非常清楚办案机关审查“非法占有目的”的审查重点:有没有真实项目/真实对接行为、资金去向、是否失联逃匿、有无协商退款、能否退赔谅解。

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永远是否定或者降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单纯夸大能力、承诺过头,不等于刑事诈骗;有对接、有沟通、愿意退钱,是非常关键的从轻突破口。但也要提醒大家:即便有机会争取从轻,托关系、找门路办事本身就存在极高法律风险,不要轻易对外承诺“包办成”,不要轻易收取大额办事款项,避免从民事委托纠纷,演变成刑事诈骗。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求情,是依托证据、结合司法裁判规则,把案件当中属于民事纠纷的部分剥离出来,划清民事失信和刑事犯罪的红线,最大限度帮当事人降低人身自由风险、财产风险。

六、案件总结

请托办事场景中,夸大自身能力、承诺办事结果,和自始虚构人脉骗取钱财,是一条非常关键的法律分界线。近年深圳这类请托型诈骗持续高发,委托人和受托人都要警惕风险。??一旦被以诈骗罪立案,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梳理全部聊天、流水、沟通证据,及时对接被害人协商退赔,精准开展刑民边界辩护,才有机会争取缓刑、从轻处罚。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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