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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投资理财项目爆雷被控诈骗,孙峥律师拆解投资风险与刑事诈骗边界,当事人获从轻缓刑判决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3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投资理财类诈骗是刑民交叉高频案件类型。近年深圳不少民间理财、项目投资爆雷后,投资人回款无望便选择报案,极易从投资纠纷转化为刑事诈骗案件。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团队办理本案,紧扣诈骗罪核心要件 ——非法占有目的开展辩护,厘清商业宣传夸大、项目收益承诺与刑事虚构事实的区别,推动当事人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当事人成功获缓刑判决。

一、案件背景:项目投资兑付逾期,当事人被以诈骗罪立案追诉

当当事人陈某(化名)在深圳做新能源配套项目居间。2024 年,他向多名熟人推介供货垫资项目,宣称回款稳、收益高,邀请亲友出资,合计收款 286 万元。推介时陈某弱化风险、夸大利润,未如实告知甲方回款存在不确定性。 后上游甲方资金断裂,项目回款逾期,本金和收益都无法兑现。投资人催讨未果,联合报案。侦查机关认定陈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巨大,实刑风险极高,家属委托广东良马孙峥律师辩护。

二、团队介入:全面阅卷核查,搭建四大核心辩护要点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多次会见陈某,核实项目源头、资金流转、沟通全过程,稳定当事人心态。律师团队完整调取卷宗材料,包括投资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项目合同、上游供货单据、银行流水、被害人陈述、讯问笔录等全部证据材料。

孙峥律师带领团队逐项核对证据,锁定辩护主线:本案基础项目真实存在,核心矛盾是投资兑付纠纷,要区分商业推介中的夸大宣传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诈骗,弱化指控的不利定性。

? 要点 1:涉案新能源配套项目真实落地,并非凭空捏造

存在真实的甲方、供货合同、采购单据、物流记录,陈某确实组织资金投入项目垫资,不是编造不存在的项目吸纳资金。陈某仅在推介环节夸大收益、弱化风险,属于商业宣传失实,不能直接等同于刑法上虚构事实骗取财物。

? 要点 2:资金流向清晰,款项主要投入项目经营

律师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形成资金去向核对表,证实 286 万元资金大多用于项目采购、货款支付,没有用于个人挥霍、大额消费、转移隐匿资金,不存在拿到款项后肆意侵占资金的行为。

? 要点 3:当事人没有失联逃匿,始终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回款出现问题之后,陈某持续和投资人保持沟通,主动同步上游回款受阻情况,多次提出分期还款、债权转让、待回款后按比例清偿等多种方案,没有拉黑、逃避投资人。

? 要点 4:投资人负有审慎投资义务,投资本身自带商业风险

本案投资人大多是熟人,出资前已知晓属于垫资供货生意。不能仅以项目亏损、本金无法按时收回,反向推定陈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与此同时,孙峥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积极筹措款项,主动和多名被害人逐一沟通协商,分批退赔资金,最终取得全部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并且落实认罪认罚程序,为从轻量刑奠定关键基础。

三、检法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庭审充分说理

辩护方案成型后,孙峥律师团队整理证据对比材料、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向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重点阐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必须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虚构核心事实,使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

结合本案:项目真实存在、资金用于项目经营、当事人持续协商还款、积极退赔取得谅解,主观上和纯粹 “以骗钱为唯一目的” 的诈骗犯罪有本质区别。陈某虽然存在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过错,但行为依附于真实商事项目,属于刑民交叉纠纷范畴,恳请司法机关厘清边界,结合全部从宽情节从轻处理。

庭审中,孙峥律师当庭发表辩护意见,围绕项目真实性、资金用途、沟通记录、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要点逐项举证说理,向法庭阐明本案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四、办案结果:当事人获缓刑判决

法院审理后,采纳孙峥律师团队的主要辩护意见。法庭综合全案评判:

? 涉案项目真实开展,资金主要投入项目经营

? 当事人没有转移、挥霍资金

? 已完成退赔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

综合考量本案事实、情节,认定符合从宽处罚条件。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五、律师办案感悟

孙峥律师提醒:熟人理财、项目垫资投资是刑民交叉诈骗案件高发领域。很多经营者、居间人存在误区:推介项目时吹一吹收益、少提风险,只是营销手段,不会触犯刑法。但一旦项目爆雷、资金无法兑付,投资人报案后,很容易被认定构成诈骗。

这类诈骗案件辩护的重中之重,依然是证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面几项,是区分罪轻、罪重,厘清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核心标尺:

1. 项目本身是否真实存在、有没有实际开展;

2. 涉案资金的真实去向,是否用于个人挥霍、转移;

3. 当事人有无失联、逃避、隐匿的行为;

4. 是否主动协商还款、积极退赔并争取被害人谅解。

单纯商业宣传夸大不等于刑事诈骗。刑事辩护的价值,就是在纷繁证据里划清法律红线,抓住有利情节争取从轻、缓刑,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风险与财产风险。

六、案件总结

项目投资理财场景下的收益夸大、风险隐瞒行为,同样存在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分界线。近几年深圳该类案件持续多发,项目居间人、融资方一定要警惕宣传话术带来的刑事风险。 ?? 一旦被以诈骗罪刑事立案: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固定证据、对接被害人协商退赔、开展专业辩护,才有机会争取缓刑等从轻处理结果。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6 条诈骗罪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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