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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指控金额 216 万,孙峥律师精准质证核减诈骗数额,当事人获轻判缓刑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24日 11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导读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代理一起虚假收藏品投资诈骗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以拍卖藏品、高价回购为诱饵骗取被害人资金,涉案金额 216 万元,建议量刑十年以上。孙峥律师团队介入后,重点对涉案流水、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逐项核验,区分投资承诺、自愿交易与诈骗款项,成功将指控金额大幅核减,结合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

案情概况

当事人刘某(化名)在深圳经营一家艺术品咨询公司,对外宣传可为客户的纪念币、字画等收藏品对接渠道高价拍卖、到期回购。公司业务员向客户推介藏品增值方案,承诺到期兜底回购。多名客户先后转账付款,后续因无法兑现回购承诺,被害人集体报案。

侦查机关经侦查认定,刘某伙同团队虚构拍卖渠道、虚假承诺回购,以收藏品投资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款项,汇总全部转账流水认定诈骗金额 216 万元,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认可该金额,若按该数额定罪量刑,刘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属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委托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由拥有 21 年公检法从业经历,长期主攻诈骗罪刑事辩护的孙峥律师担任辩护人。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控方主张:全部客户转账均系基于虚假回购承诺而被骗交付,应当全额计入诈骗犯罪金额。 孙峥律师团队抗辩重点:

1. 部分客户在充分知晓藏品交易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藏品,该部分属于民事交易款项,不属于诈骗金额;

2. 部分资金为后续补单、续投款项,该部分投入的诱因并非初始虚构事实,因果关系不能成立;

3. 被害人存在自行转介绍、发展下线情形,该部分对应的资金,不应归责于刘某;

4. 刘某收取资金后,部分资金用于场地租金、人员工资、藏品采购等经营支出,并非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安排会见,稳定当事人情绪,同时申请完整阅卷。卷宗材料多达数十册,包含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客户协议、藏品清单、被害人询问笔录、审计报告等。孙峥律师带领团队逐一对被害人进行分组核对,单独梳理每一笔转账对应的沟通内容、交易背景、资金用途,制作金额核对对照表。

团队梳理发现,本案不能简单以全部流水相加认定诈骗数额。收藏品交易本身存在真实货品交付,部分客户是看中藏品本身价值自愿购买,回购承诺只是附加营销话术。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若客户购买藏品的主要动因是取得实物藏品,则该笔资金不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孙峥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详尽法律意见及分项核对表,提出应当剥离有实物交付、自愿交易对应的款项。检察院审查后,认可辩护意见,将指控金额予以核减。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庭审阶段,孙峥律师继续围绕金额认定规则、刘某在团伙中的地位、主观恶性、退赔谅解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同时提出,刘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多方筹措资金,向全部被害人退赔并取得书面谅解,具备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恳请法院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孙峥律师关于涉案金额核减的辩护意见,对无充分证据证实属于诈骗赃款的部分予以剔除,最终认定诈骗金额为 79 万元。综合考虑刘某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从轻判决,刘某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律师办案小结

孙峥律师提示:收藏品回购、艺术品拍卖类诈骗案件,是近年经济犯罪中的常见类型。此类案件常常混杂真实货品交易、夸大营销和刑事诈骗,流水金额极易被整体打包认定。

诈骗案件金额认定,直接决定量刑档位。辩护工作的关键,就是精细区分民事交易、营销夸大与刑事诈骗,严格把握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 这一因果要件。对于存在实物交付、多层交易背景的案件,逐项拆解证据、剥离无关金额,是争取降档量刑的核心路径。

刑事辩护不是笼统的无罪或者罪轻辩解,而是依托卷宗证据,厘清事实边界,把每一笔款项的性质核查清楚,才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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