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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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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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常见的10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

作者:潘文静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5次举报
2025-12-16

在广州常见的10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特别是第10种,是最近一两年才出现的新型的转移财产方式。我们对这种行为不做评判,只向大家分享我们遇到的情形。

1、以赡养费的名义定期向父母转账,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支付赡养费只要在合理范围内,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的概率比较小,不少人以赡养费的名义转账,实际上父母的银行卡还是自己在控制和使用。

2、蚂蚁搬家式的小额取现。因为每次取现金额小,且没有超出日常消费水平,很难认定为转移财产。

3、以虚拟消费的形式进行套现。比如到美容院、健身房进行虚拟消费,在扣除手续费后,将现金返还到自己控制的账户。

4、给孩子消费,比如保险,但是如果是大额消费,原则上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否则也有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的可能性。

5、购买不记名的奢侈品,比如黄金、包包等,对方无从查证,无法要求分割。

6、用现金投入公司,作为公司的运营资本,离婚时把公司的核心资产和业务转移,公司变成空壳。

7、将资产转移到国外。离婚诉讼中,海外资产取证非常困难,大概率会查不到。

8、购买高价值的古董或字画,离婚时真古董变成假古董,离婚时没有价值可供分割。

9、将款项存入小众银行。因为在离婚过程中,想查对方的银行存款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但往往需要提供对方的银行卡号,全国有4000多家银行,小众银行账户相对也比较难查到。

10、将存款转入信用卡账户,做成还款的假象,后续再把钱套出来。离婚案件中,几乎不会去查信用卡的账单,因此这种方式也非常隐蔽,难以查证。

虽然转移财产的方式有很多,但是潘律师再此页必须提醒大家,转移财产是有风险的,一旦被法院认定为转移财产,有可能会面临着部分或少分的可能性。所以,真正理智的做法,是在出现婚姻危机时,及时咨询律师,梳理清楚财产,提前签署婚内财产协议,这样才能实现财产利益的最大化!

我是广州潘律师,如果您正面临婚姻危机,联系我!

潘文静律师/洛亚律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一、联系方式电话:18922338010(微信同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1440120********87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