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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应提交的材料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20年05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56次举报

 第一部分:公司分立的有关材料

  1、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分立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1)分立形式;


  (2)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3)分立后公司的组建方案;


  (4)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3、因分立而注销的注销证明(采取解散分立的提交)。


  第二部分:因分立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公司按《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减资手续,存续分立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当按照相关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材料,重复的材料可不再提交;因分立而新设的公司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采取解散分立的,原公司按《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原公司注销后,分立后新设的公司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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