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杨小珍律师。
近日,南京审计大学“研三学生偷拍女生裙底”事件引发全网热议。这不仅仅是一则社会新闻,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当事人顾某某原本是一名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甚至已经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公务员考试,可谓前程似锦。然而,就因为一次在超市偷拍女生裙底的违法行为,他不仅被公安机关处理,还被学校火速开除学籍,即将到手的“铁饭碗”也岌岌可危。
作为一名律师,我看到这个案子时,既为受害者勇敢维权的行为点赞,也为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感到惋惜。今天,我们不谈情绪,只谈法律:一次偷拍,究竟要闯过几道法律关卡?
第一关:行政处罚——治安拘留是底线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偷拍”只要没传播出去,就不算什么事,顶多道个歉。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顾某某在超市这一公共场所,手持手机贴近女生裙底拍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侵犯他人隐私行为,且性质较为恶劣。通常警方会认定其为“情节较重”,这意味着至少5天以上的行政拘留是跑不掉的。这会作为违法记录,伴随当事人终生。
第二关:刑事风险——何时可能会构成犯罪?
如果有人认为行政拘留只是“关几天就出来”,那就太小看法律的严厉性了。在某些情况下,偷拍行为可能从“行政违法”升级为“刑事犯罪”。
虽然普通的偷拍裙底很难直接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偷拍者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或者将偷拍的视频、照片进行传播、贩卖,甚至上传到色情网站,那就触犯了《刑法》。
例如,若以牟利为目的传播偷拍视频,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若纯粹为了炫耀传播,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大量因为拍摄和传播“裙底”视频而被判刑的案例。因此,不仅是“拍”不得,更是“传”不得,一旦传播,铁窗泪或许就在眼前。
第三关: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合法性与必然性
此次南京审计大学的处理速度非常快,直接给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很多人问:学校有这个权力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中就包括“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顾某某的行为已经受到了(或将要受到)治安处罚,且其在校园这一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实施偷拍,显然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南审开除其学籍,既有法可依,也是向社会传递了“德行为先”的明确信号。
这一纸开除决定,意味着顾某某研究生的三年努力付诸东流,其最高学历将退回本科,这是对个人信誉的毁灭性打击。
第四关:职业准入——公务员录用的“一票否决”
这是本案最令人唏嘘的部分。顾某某已经通过了江苏省税务局的公务员考试,处于公示期。既然学校已经将其开除,他还能去上班吗?
答案是:基本不可能。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的录用不仅仅是看笔试面试成绩,还有一个极其关键的环节——考察(政审)。规定明确指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且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应当取消录用。
一个正在接受治安处罚、甚至被原学校开除学籍的人,显然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上是不合格的。税务局目前回应“在调查中”,但这个调查结果几乎没有悬念——取消录用是唯一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局。
杨小珍律师结语
南京审计大学的这一纸通报,撕开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人生的崩塌,往往只需几秒钟的邪念。
作为律师,我想提醒所有人:
对于广大女性:遇到偷拍不要忍气吞声,当即大声制止、寻求周围人帮助、并立即报警,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方式。
对于年轻人: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一次违法记录,抹杀的不只是当下的自由,更是未来几十年的职业前途(不仅仅是公务员,许多国企、大厂在入职背调时对此同样零容忍)。
法律的制裁是一个梯级递进的过程:从治安拘留,到刑事判刑,再到学籍清退和工作没收。顾某某用他的亲身经历,为我们展示了这张“梯子”到底有多长。希望这个案例,能让所有正在看手机的我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