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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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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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者:杜隽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3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 成都某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洋县分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

负责人苟某浪,身份证号码 x.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隽,陕西圣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汉中某盛淳鲜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W.

法定代表人王某康,该公司总经理。身份证号码x.

委托代理人周某梅,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律师、范律师 ( 实习),陕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经审理查明,2021 年 5 月起,被告汉中某盛淳鲜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租用洋县某桥城邦 22 号楼商业用房开办超市。2021 年5月1日,原告成都某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洋县分公司,与被告签订面积为 6000 平方米、单价 2.2元/平方米,月的《超市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期限为 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A月30日。后双方又于5月15日签订《关于物业费用补充协议》,约定面积按 6000 平方米计算单价按 1.25 元/平方米·月收取,每月支付物业费 7500 元被告于 2021 年 10月 28 日向原告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 2万元,再后来双方为单价及实际使用面积等问题产生争议,被告公司再未向原告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2023 年 5 月 6日,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物业费 296800 元(截止 2023年4月30日),并支付违约金 86724 元。

审理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

、对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 30日合同期内的物业服务费按每月 7500 元计算,合计 180000 元;对 2023年5月1日至7月31 日物业服务费按每月 3750元计算(面积按 3000 平方米,单价按 1.25 元/平方米·月计算),合计11250 元。以上两项被告应支付原告共计 191250 元,已支付20000 元,现应再支付 171250 元,于 2023 年7月 31 日之前履行。

二、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x 元,减半收取x 元,原、被告各承担 x 元,被告将自已承担的x 元于 2023 年7月31 日之前一并支付原告。

以上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杜隽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陕西达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汉中
  • 执业单位:陕西达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10720181106696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