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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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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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与中核陕西**有限公司,房**,朱*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杜隽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22日 143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刘某某与房某某、朱某、中核陕西**有限公司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中,原告刘某某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刘某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诉讼费5350元,减半收取2675元,由原告刘某某承担。


杜隽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陕西达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汉中
  • 执业单位:陕西达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10720181106696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