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治国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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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律师写给你的一封情书

作者:安治国律师团队时间:2017年0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15次举报

一个女人的美丽,并不是容颜,而是所有经历过的往事,在心中留下伤痕又褪去,坚强而安谧。优雅并不是训练出来的,而是一种阅历。情人节来临,律师为天下女性朋友写了一封信,祝愿您永远美丽、勇敢。

一、写给成年的女人

一对对年轻的父母,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地拉扯孩子长大,直到自己步伐变缓、两鬓斑白。他们付出的是满满的爱,同时也希冀着老来能收获浓浓的情。然而,越来越多养儿不能防老的报道见诸报端,啃老族、不孝子的故事不断地发生,其中甚至充斥着老父在女儿楼下吃垃圾充饥、九旬老人死在老屋无人问津等令人发指的新闻。舐犊情深,可结果为什么总是如此无情?人们常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没有做过父母的人无法理解父母对子女那份沉甸甸的爱。身为母亲的你,已初尝育儿之苦,相信已更能理解自己的父母。上有老的女性们,用你们的孝心报答父母吧,让他们老有所养。下有小的女性们,用你们的善行教导后代吧,让他们耳濡目染。你们的举手投足都在时刻影响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希望将来家庭能够和睦,子女能够孝顺,那么你就要发挥榜样的作用,身体力行。

又有人常说,女儿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女人一出生,不是妻子,也不是母亲,而是一个女儿。民间虽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说,但法律上已嫁女对父母同样负有赡养义务。同样,嫁人的儿媳对公婆也应该赡养。作为现代有文化、有教养的都市女性,应该聪明理智地处理婆媳关系。在对待老人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关注几个方面:

首先,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仅受到道德力量的约束,更是法律的强制规定。赡养不仅仅是一种道德,更是法律赋予你的义务,无法免除。法律讲究的是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父母履行了抚养的义务当然就可以享受到被赡养的权利。啃老族的出现打破了权利、义务的平衡,是社会畸形发展的可怕后果。作为女儿,有责任赡养年迈的父母,这种赡养责任不能因为没有能力而免除。当然,作为母亲,也不能再容忍啃老的子女,放纵不是爱。我们身为智慧的当代女性,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当记住自己女儿的身份,担起对父母的责任,这也是对自己儿女的最好教育。

已婚的女人会遇到生命中另一双父母——丈夫的父母。有些女人会认为,丈夫的父母与我没有血缘关系,我何必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他们呢?

其实不然,夫妻一旦结婚组建一个家庭,那么对方的父母也自然成了家庭的成员,不赡养公婆同样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道德底线被击穿,法律就会挺身而出,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所以,作为女儿的女人,作为媳妇的女人,对于年迈的父母,应一视同仁,无私地奉献出自己作为子女的关爱。

其次,赡养老人不等同于单方面经济上的付出,老人家更看重的是投入的那一份亲情,花一点时间去陪伴老人更胜于机械地支付抚养费。

诚然,离巢的鸟儿会渴望用自己的力量去飞翔,拥有自己事业和家庭的子女也会希望在离开父母后用自己的力量谱写人生。但请切记,在你忙于工作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那两位花了半辈子养育你的老人。现在的社会往往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为人子女只要尽可能多地改善父母的生活质量,给予高额的赡养费就是自己孝顺父母的最好体现,殊不知自己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血浓于水,亲情无价,老人们对于物质生活不会有过高的要求,可孩子如果能“常回家看看”,多花点时间用来陪 伴老人,那对于老人来说也许就是最大的慰藉了。当然,随着物价的不断提升,老年人微薄的退休工资甚至可能无法保障正常的生活水准,此时子女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就是理所应当的了。

有一首网络小诗,读来让人心中隐隐作痛,摘取片段: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妈妈厨房不再像以前那么干净;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碗筷好像没洗干净;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的锅子不再雪亮;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喜欢吃稀饭;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们过马路行动反应都慢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姐妹们,莫等闲!

二、写给即将结婚的女人

雪白的婚纱、红色的地毯、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是多少女孩子对婚姻的美好憧憬。作为律师一路走来,我们见证了许多完美的家庭,也见证了许多不幸的婚姻,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女人,我想对你说:

第一,切记要履行合法的登记手续,结婚证是迈入婚姻殿堂的唯一门票。也许,你可能被热恋中男友的海誓山盟所感动,也许,你可能因长期的同居生活而对一纸婚书无所谓。但你要知道,合法的登记手续是迈入婚姻殿堂的唯一途径。再长久的同居也得不到妻子的名分,再多亲友的见证也证明不了婚姻的合法,再盛大的婚宴也实现不了婚姻的制约,再厚重的聘礼也束缚不了婚姻的自由。唯有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你们的结合才能得到法律的真正保障,你们之间的夫妻系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没有这一个法律确认,对于你与男友遇到的任何问题,法律恐怕也是爱莫能助。

第二,在婚姻中应当平等和尊重,保持信任和宽容的心态。婚姻是甜蜜的,但不可否认,婚姻也是复杂的。从恋爱到结婚,男女双方已经对另一半有了较深的了解,但是一段美满幸福的婚姻并不仅仅取决于爱情本身。结婚意味着人身和财产的结合,两人的财产、生活、各自的家庭都会与对方产生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你一旦选择了婚姻,就要摒弃一些不切实际的爱情幻想,对现实的婚姻有一个恰当的认识,对婚姻本身有较为清晰的了解,知道十全十美的童话般的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萧伯纳曾说过:“爱情是一所学校,教我们重新做人。”的确,婚姻给每个人一个成长的机会,对方或许就是自己的一面镜子。因此,你要学习如何经营你的婚姻,并掌握婚姻最基本的一些原则,那就是平等、尊重、信任和宽容。平等意味着夫妻在权利义务上的平等,比如在选择职业、接受教育、生育和教育子女、家务劳动、家庭重大事项的决策等方面的平等,最重要的是人格和尊严上的平等。夫妻双方彼此信任,是保持婚姻长久的基础。如果缺乏基本信任,不安全感就会笼罩在婚姻当中,埋下不安定的种子。因此,对于婚姻中出现的一些矛盾,作为女人,更要学会宽容和理解,尝试接受生活中的一些不完美。

当然,信任也是有尺度的,在察觉婚姻出现异常的情况下,适当的提醒还是有必要的,不能毫无原则地信任或放纵对方。不过,在这种情形中,作为律师,我并不赞成通过签订一份忠诚协议的形式来挽救婚姻。这样难免变成了讨价还价的商人买卖,导致婚姻关系变质。要知道,一份忠诚协议是保证不了双方对婚姻的忠诚的。

第三,对财产作出约定,对重大事项共同协商,也是婚姻幸福的保障。婚姻是一种标志,意味着丈夫与妻子之间无法分割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近些年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许多人在婚前已经拥有较多物质财富,在一段婚姻开始之前,如何保证婚前财产不因缔结一段婚姻而发生变化,是现实婚姻中普遍存在的困惑。

现代人追求人格平等、独立,在财产方面也是如此。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人认识到婚姻家庭生活应当理性化、法制化。它和真诚相爱、互相体谅一样是婚姻关系存续的支柱。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约定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可以减少发生婚姻纠纷的可能。

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约定,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日趋增多,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约定,可使婚前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从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也避免了许多动机不良的婚姻,使婚姻更纯洁。有人把婚姻比作一段旅程,如何幸福地走完这一段婚姻之旅,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问,这门学问很有可能要用一生去体会和学习。而法律是保护女人的最好武器,它赋予了女人一个强有力的后盾,让男女双方走到一起之后不再有尊卑,只有平等,不再有歧视,只有尊重。我相信,在不断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你自然会领悟到其中的真谛。

三、写给同居中的女人

随着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情侣在恋爱过程中早早选择了同居,一纸婚书已经不再成为男女双方的枷锁,同居试婚已俨然成为一种前卫的生活方式。不可否认,面对高昂的结婚花销,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和法院逐年增加的离婚案件,同居试婚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婚前进行一段时间的“演习”,或许可以更为深入地了解彼此,如果共同生活过程中发现双方并不合适,也可以潇洒地说声再见。没有婚姻的制约,没有家庭的束缚,没有子女的牵绊,这样轻松的生活方式仿佛更适合当代快节奏、高 压力的生活环境,更能感受纯粹的爱情而不掺杂任何其他因素。

试婚的盛行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顽疾,但是毋庸置疑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婚姻的恐惧让越来越多的男女选择同居和试婚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在享受纯粹感情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法律隐患。由于我国目前是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制度,所以长期同居不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无法获得认可。一旦产生问题,作为弱势一方的女性很难获得相应的支持和保护,而前卫时尚的生活方式背后,往往隐藏的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残酷的事实真相。一旦真相暴露于阳光之下,追求独立的时尚女性转而成为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其中的委屈不得不让人惋惜。如果一旦不小心成为了未婚妈妈,没有婚姻的保障无论对于母亲还是孩子,都是为未来的生活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可见,即便婚姻会带来一定的烦恼,离婚会带来无法抚平的伤痛,但婚姻作为维系男女双方的法律纽带,仍旧有其存在的重大意义。对于女性来说,同居生活不仅没有赋予双方任何法律约束,还将带来更多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的女性因为同居男友的背叛而人财两空,而同居试婚也是谎言和金屋藏娇的最好伪装。

如果你选择了高风险的同居试婚,那么,作为律师,我想对你说,一定要时刻保护好自己。因为没有一纸婚书,法律对于你的保护变成了无根之木,即便你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即便你遇到了一个背信弃义的伪君子,即便你为了他牺牲了自己的青春,但正因为你没有选择婚姻,法律也爱莫能助。你能做的,就是拿出勇气和智慧,自己保护自己。那么,究竟如何自我保护呢?对于对方的婚姻状态要做到“心里有数”。

试婚是一种时尚,但是试婚的目的还是为了结婚。如果对方完全回避结婚的问题,那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做了无辜的小三,不仅最终失去了爱情,还有可能失去尊严。时刻提醒自己,同居关系不被法律所保护,即便你见过了家长,即便你与男友举办了婚宴,即便男友已经把你当成了妻子,但毕竟,没有法律的认可,你们之间仍然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所以,你要清楚地认识到,试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走入婚姻殿堂,最终组成家庭。长时间的试婚对于女性是极度不利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财富的累计,适度的试婚后就应当作出是否结婚的定论。长期同居将使自己陷入不确定的状态,一旦男友离开,可能剩下的仅有欺骗和伤痛。

长时间的同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下一代的不负责任。对孩子而言,未婚妈妈难以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如果将来在抚养和探视上不断地发生争执和推诿,无疑会给孩子的心理留下更多的阴影。虽然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根据目前的户籍制度,孩子在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可能都会遇到困难。由于社会上固有的一些传统理念,非婚生子女遭到歧视也在所难免。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还可能导致心灵扭曲,最终演变为社会问题。


没有婚姻的保护,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可能将成为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要知道,婚姻是你的保护伞,没有婚姻,再美好的爱情也无法成为白头到老的佳话,无论在财产上或者身心上,拥有一个合法稳固的家庭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更是对于自己子女的保护。

同居是一种生活状态,是双方的自愿选择,但是同居生活同样无法避免生活的柴米油盐和甜酸苦辣。有生活就有支出,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无法绝对实行“AA”制,但在双方的关系没有法律认可的状态下,付出了感情的同时还无私地付出自己的辛苦所得是试婚的女性必须要避免的。夫妻之间由于身份的关系,一般来说妻子将分享丈夫的所得和丈夫创造的财富,而同居的女性不享有这样的权利,所以,为避免同居关系终止之后受到财产的损失,在同居期间尽量保持双方经济独立,严格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人一定要自尊、自强,而且要自我约束,不要随意和已婚男士交往,更不要期待通过做“小三”、当“二奶”而一劳永逸,也不要存在通过生孩子来绑住对方或者获得一份财产的功利想法,那样最终受害的只是自己。选择同居时一定要谨慎,不要缺乏了解就轻率答应同居,如果同居时间过长而男友始终不愿意和你结婚,那么要尽快做出决定,不要因为不甘心而苦等下去。不要把爱情当儿戏,更不要被口头的承诺所迷惑。

选择婚姻不仅仅是获得了一份法律保障,更是担起了一份对家庭的责任,尤其是当你还计划给世界带来一个新生命时,更应先担起这份责任。另外,不要让爱情等得太久,在长时间的同居生活中磨灭了真爱。不管你的内心有多强大,不管你对他和未来多有信心,都记得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要知道,长久的同居不一定会使你的付出和收获成正比,不要仅仅因为你和他的名字共同出现在同学和朋友的结婚请帖上,就真的以为你们的关系会像婚姻那么牢靠。对于一个负责任的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承诺比一纸婚书更值得女性信任和依靠。

四、写给怀孕的女人

首先恭喜你要当妈妈了!这是一个神奇的经历,荷尔蒙使身体持续发生变化,你的情绪也可能因此而起伏不定。但是在这十个月中你就是皇后,来自老公与家人的关心会让你安然度过,保持心情的愉悦是你的首要任务。不过,对于职场女性而言,问题可能不止这么简单。首先,怀孕的艰辛影响工作效率,严重的还会阻碍升迁。其次,用人单位将因此付出更高的用工成本,一定程度上导致其不愿意录用年轻女性,或者想方设法地打法律的擦边球,侵犯女员工的合法生育权利,“女性员工休假权得不到保障”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虽然国家对怀孕女工的权益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从执行情况看,监督不力甚至监督主体缺位的现象并不少见。

因此,作为律师,我们要提醒你:

第一,要充分了解孕期女性在求职就业中享有的合法权益。生育权是每个女性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已经构筑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有力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子女时有必要的物资条件和基础,也保护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活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第二,要了解产期、哺乳期女性的有关权益。从怀孕到生产,到产后哺乳,作为一个母亲,其间经历的过程是漫长的,法律针对女性不同时期的特点,给予了不同的保护。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等。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第三,理性应对相关纠纷,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实中,有些企业并不直接违反法律,而是利用调岗调薪、调整女员工的作息时间、妨碍女员工进行正常身体检查等方式侵犯女性生育权利。

遇到这样的刁难,女性朋友首先要熟悉自己的权利和相关法律规定。其次要借助劳动行政部门或者仲裁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充分利用工会协商、劳动监察等较为快捷的方式保护自己。如违法情况较为严重的,要充分收集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的维权。遇到不公正待遇,应理性分析原因,采取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果在生育过程中受到非法待遇,可以向单位工会或当地工会组织汇报,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生育女性的待遇标准计算和假期待遇有一定的专业性,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求助法律专业人士,听取专业意见。

网络上流传的女性新标准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现在看来,有必要增加一条——怀得了宝宝,守得住饭碗。所有的职场准妈妈们,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守护好我们的工作吧!相信随着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未来的路将更加平坦。

五、写给为人母的女人

有人说,没有做过母亲的女人是不完整的。还有人说,做了母亲的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一个成为母亲的女人,品尝过十月怀胎的紧张,体验过分娩时的艰辛,经历过孩子呱呱坠地的喜悦,孩子就是母亲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当然,作为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孩子对男方也是意义非凡。幸福的家庭一旦破碎,孩子该何去何从?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对大人可能是解脱,但怎样才能让无辜的孩子尽可能远离伤害呢?现代都市的家庭大都只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双方都会对孩子全情付出,一旦劳燕分飞,曾经的爱情结晶自然都想牢牢抱住。于是夫妻之间除了财产大战之外,还有一场弥漫着悲情色彩的夺子大战,让法官往往“清官难断家务事”,左右为难。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法官往往有若干参考标准。

我们还要对妈妈们说的是,即使你成功摆脱了婚姻的枷锁,那么在你庆幸重获自由的那一刹那,请不要遗忘自己身为人母的责任。

第一,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及平日对于孩子悉心的照料会更有利于帮助女性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母亲,你必须坚强。一般来说,母亲对于年幼孩子的抚养权当然比男性更有“竞争力”,但这并非绝对。不会有人愿意看到孩子跟着一个整日以泪洗面而无法从失败婚姻中走出来的母亲。相反,拥有稳定的收入、健康的体魄、自信的风采,这样的坚强妈妈是法官的不二选择。当然,如果你最终未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请相信作为母亲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一旦发现孩子不再适合由父亲抚养,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第二,即使自己没有成为抚养孩子的一方,但身为人母的身份不会磨灭,女性可以合理使用自己的探视权。作为母亲,你必须宽容。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血缘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即便因离婚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妈妈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也不会就此割断。作为母亲,你享有探视权,并同时也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当然,对方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意味着他可以用孩子来报复这段不幸的婚姻。双方理智地看待婚姻,合理地规划未来,才能将家庭破碎对无辜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失败的婚姻中,没有赢家,但却有一个永恒的输家,那就是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没有了双亲同时的怀抱,巨大的心灵伤害无人能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若通过限制对方探视权的方法进行报复,最终伤害的只有孩子。同时,还将面临着失去抚养权的风险。

第三,为了保障孩子能够茁壮成长,一份合理的抚养费必不可少。作为母亲,你必须理性。养育孩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代社会高昂的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让抚养孩子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所以,不要因为赌气,就不顾自己的经济状况盲目要求抚养权。当然,争取到了抚养权的妈妈,也要为孩子考虑,替他争取一份合理的抚养费。在抚养费的数额上,法院一般考虑对方的收入状况,结合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而定。

在离婚案件中,女性一定要调查对方的收入水平。在婚姻关系中,作为妈妈的你,不能只做一个贤妻良母,也要做一个精明的母亲。另外,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受物价水平、教育所需、紧急情况等因素的影响,有需要时可以要求增加。因此,一个成功的母亲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和相爱的人养育一儿半女,相守着过完一生,是每个女人梦寐以求的平凡生活。但由于种种原因,总有一些车没能直接驶向幸福终点站,而是停在了半路甚至原路返回。女人虽是柔弱的,但母亲却是坚强的。智慧女人更是能够战胜不幸婚姻,并同时能带给孩子幸福的美丽母亲。也希望更多的姐妹能积极面对生活的挫折,乐观快乐地创造新的人生。

六、写给准备离婚的女人

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离婚率已连续多年递增。有关专家称,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环境变化对婚姻家庭发起的挑战,中国的“新离婚时代”已经来临。《时代周刊》曾有文章称,“没有任何一种力量比婚姻家庭的解体造成的悲苦更严重,它使孩受到伤害,单身母亲的生活陷入困境,给社会底层承受力最差的人们带来巨大灾难。”如何才能减少女人因为离婚所造成的痛苦呢?作为律师,我们有几点体会想与准备离婚的女人分享:

第一,要充分了解离婚的法律后果,避免冲动型离婚。在实践中,我们遇到过许多因为一时冲动而赌气离婚的案例。有的因为发现丈夫有外遇,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带着孩子跑回娘家,甚至什么财产也不要,结果带着孩子受苦,后悔也来不及;有的因为生活中的一点小事发生口角,赌气就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很多女人喜欢把婚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是与非来定性,结果不但起不到化解矛盾的作用,有时反而会让问题更加激化,导致矛盾升级。其实,婚姻中很多问题是无法明辨是非的,家庭是一个讲情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场所,出现问题时我们要学会良好的沟通和冷静的思考。一旦决定离婚,要对离婚的各种后果,尤其法律后果有所了解,不要等到离婚后才感到束手无策。


第二,对于名存实亡的婚姻,不要委曲求全,要有勇气去放弃。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过一些女人,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但是由于不甘心、不自信、恐惧、害怕等各方面的原因,几年甚至十几年,都宁可委曲求全,也不愿意选择离婚。有的女人碍于面子,忍受丈夫长期以来的家庭暴力,也不敢声张。还有一大部分女人为了自己的年幼的孩子而忍辱负重,心灵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对于这样一群女人,我想说,勇敢一些,自信一些,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吧!在恋爱自由与婚姻自由的今天,离婚早已不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别把离婚当成人生的悲剧。恩格斯说,任何维系“死亡婚姻”的行为都是有悖人性的不道德行为。不要惧怕离婚,离婚并不是世界末日,反而有可能是一种解脱和自我救赎。因为不幸的婚姻是沉重的负累,长时间的煎熬只会消耗原本就短暂的生命,而走出围城才是一种重生。每个人都有纠正错误和重新面对生活的权利,一味的忍辱负重最终伤害的只是自己。如果你是全职太太,要勇敢地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同时也要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

如果你遭受家庭暴力,更要勇敢地说“不”,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丈夫不忠,不要羞于启齿,他必须为他的荒唐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感情上的伤害,无过错方在法律上会得到应有的保护。

第三,清楚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面对越来越高的离婚成本,想要离婚的女性朋友,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离婚可以是简单的一纸协议书,也可能是旷日持久的马拉松诉讼。离婚过程中,不同的离婚形式有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你是婚姻中的弱势群体,那么就要时刻提醒自己,自己的权利只能靠自己去维护。

如果你选择了协议离婚,虽然看似简单,但为了避免离婚后的后遗症,也不能掉以轻心。离婚协议书是保护自己的权利书,特别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探望权的问题,都应当在协议书中一一约定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要编制清单,分割后的交割时间、财产的交付时间、欠款的给付时间都应当做到明确无歧义;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支付金额,探视权的行使时间等等都不可掉以轻心。如果协议书要进行修改,一定要采取书面方式并明确声明完全替代前面的协议。如果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明确的,在离婚前一定要对家庭财产进行一个大致的清理,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公司股权、对外担保、债权债务情况等都要做到心里有底。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律师做一个基本调查,以防止对方隐匿、转移财产或者随意对外举债等情况发生。如果无奈要走到法庭上,那对你的要求就更高。要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就要做好取证的工作。打官司某种意义上就是打证据,离婚诉讼当然也不例外。关于财产,要求你对家庭的所有财产进行一一举证。

如对方收入情况、银行存款、股票账户、股权等情况不明确的,可向法院申请调查或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取证。而婚姻中的房产购买问题,如果自己或者父母支付过购房款或者自己参与过还贷的,一定要留存好支付凭证,以防以后双方发生争议。如果有家庭暴力情况的,一定要及时报警并留存所有的验伤记录,作为自己争取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当然,最为尴尬的可能就是丈夫“包二奶”的证据,由于我国诉讼中对于证据来源有着严格的限制,一些私密的证据往往很难取证,但作为聪明的女人,可以从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开始收集证据,比如丈夫是否在外长期租房、或者干脆买房给第三者居住的,或者丈夫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等,这些都是以后为自己争取离婚损害赔偿的武器。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可从孩子年龄同生活时间等方面为自己增加争取抚养权的筹码。如果对离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有所了解,对离婚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有所掌握,也许你会发现,离婚原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法律是最好的武器,她会抚平你的创伤,铺平你未来的道路。离婚可能暂时会带给你痛不欲生的精神折磨和失去家庭的恐惧无助,但这一切毕竟都是暂时的,放平心态,打开心结,可能一切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难。只要你有勇气离开不幸的家庭,也许收获的便是丰富的和更为灿烂的未来。不要只为孩子而活,不要只为丈夫而活,不要只为家庭而活。


安治国律师,甘肃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州市律协理事。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于2002年开始执业,同时也是甘肃政法大学外聘讲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兰州
  • 执业单位: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20120********0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