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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者:路绪华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352人看过举报

       具体剖析涉及房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是个人合法房产。

  实际上,房产的继承,是一种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其中包括买卖、赠与和继承。

  房产的买卖,非常普遍,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手房交易。只不过在继承的层面上,是亲属间进行的房产买卖,涉及具体的情况与二手房交易无异。因此,不过多展开。

  而赠与的情况,与继承最大的差别,主要是被继承是否身故。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想要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话,是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实现的,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

  因此,房产的继承,是可以通过生前赠与的方式达成的。只不过,直系亲属间通过生前赠与实现所有权的变更,一共需要缴纳3.1%的契税和印花税。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房产继承,大多情况下是指被继承人身故,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方式获得房产的情况。

  这其中涉及到的两种继承方式,又各有不同(无遗嘱或者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进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继承法》法定顺位继承)。

  遗嘱继承,需要对遗嘱进行公证。因为,未经公证的遗嘱由于无法确认是被继承人最后的一份有效遗嘱,所以一般不会被采用为继承依据。

  而法定继承,主要看各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需要注意的是,各顺序的继承人享受同等的继承权,也可以单方面放弃继承权。

  拿第一顺位继承来说,父母、子女、配偶的继承权是同等的,假如都不愿意放弃继承,那么一般会按照等分的方式来分割继承份额。

  就房产继承而言,虽然没有必须要公证的硬性要求,但是,不同地方房管部门的要求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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