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小勇律师
缪小勇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西-南昌高级合伙人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郭XX涉嫌串通投标罪不起诉决定书

发布者:缪小勇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0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南昌市**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部刑不诉〔2020**

被不起诉人郭**,,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江西**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西省南昌市****。因涉嫌串通投标罪,20191129日被南昌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202013日被南昌市公安局**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南昌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郭**涉嫌串通投标罪,20207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95,被不起诉人郭**与江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起诉)合谋,采取与**公司串通标书、价格的方式,配合**公司参与南昌**学院**曝光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配合**公司投标,最终**公司以267**万元的价格中标。

20191129,被不起诉人郭**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昌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087


缪小勇,江西凌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全国执业律师,新法制报公益律师,江西晨报特邀评论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江西凌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20********31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