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婷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95604096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安徽启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丁某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刘婷婷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259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审判决金额过高,我们上诉之后提供了以下观点:,一审判决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均有错误。一、一审审限超长,程序违法。二、一审判决以审定价计算工程款存在错误。涉案工程是启航公司交由周某承建,周又交由刘某承建,刘又转包给丁某,由于丁不提交书面合同,最多参照马和刘的协议进行结算。三、一审判决对于相山区城建局出具的屋面整改及房屋维修费用未做扣减实属不当,刘收取的工程款,周代付的钢材款、保温款、吊顶款,资料费、经理费也应在总工程款中扣除。

我们在提供上述观点后,二审法院大量减少了一身的判决金额,成功改判

刘婷婷律师 已认证
  • 13956040968
  •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7.3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798分 (优于96.1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篇 (优于99.14%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婷婷律师IP属地:安徽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4974 昨日访问量:9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