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律师
李越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7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陕西-西安高级合伙人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1:59)

咨询我
09:00-21:59

徐X与西安XX公司、薛XX、林XX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李越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628人看过 举报

2020-09-01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徐X,女,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陕西XX律师。
被告:西安XX公司。住所地:西安市以开区凤城四路尤西XX。
法定代表人:薛XX,公司经理。
被告:薛XX,男,汉族,西安XX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林XX,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X与被告西安XX公司、薛XX、林XX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西安XX公司已将案件款3670元全额支付给原告,原告徐X于2019年6月21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X申请撤诉,系其自愿,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X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25元(已清),下余2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
李越律师: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执业年限为15年以上。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拥有注册税务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西安
  • 执业单位: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20********89
  • 擅长领域:公司法、融资借款、合同纠纷、侵权、抵押担保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1610120********89 公司法、融资借款、合同纠纷、侵权、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