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皮某运输毒品案
一、案情介绍:
2018年1月,被告人皮某为了谋取8000元的的非法利益受他人雇佣运输毒品到四川省成都市。2月14日晚,皮某在中缅边境一旅馆内将毒品上家交予的毒品吞服于体内。2月15日上午,被告人丰钱富电话联系已经到达云南省沧源县的皮某。随后丰某通过电话联系安排皮某前往成都的路线,车费也由丰某通过微信转给皮某后,由皮某给予支付。1月16日15时许,皮某在雷波县渡口公路边被公安民警抓获。皮某被抓获后同意协助公安民警抓获同案人员丰某。随后皮某同公安民警乘坐丰某联系好的川B×××××江淮汽车前往成都市。当晚23时许,公安民警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将前往接应毒品的丰某抓获。被抓获后,皮某分两次从体内排除的66颗毒品疑似物,经称量共净重347.94克;从中提取10份检材送检,检材中海洛因的含量介于35.66%至42.80%之间。
二、律师点评
律师在接受皮某的父亲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对被告人运输毒品的行为都是供认不讳的。律师建议做罪轻辩护。辩护观点:被告人皮某系从犯,初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意见,并在量刑时对其减轻处罚。毒品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皮某还未获得违法所得。皮某归案后还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其老板丰某,依法构成重大立功行为,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经审理法院认为辩护人的意见符合客观事实情况,依法予以了采信。公诉机关所指控皮某犯运输毒品罪的量刑建议是十三年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经辩护之后,法院最终判决皮某有期徒刑七年,辩护人的辩护结果得到了委托人和被告人的一致满意和好评。
三、律师建议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比较清楚,属于当场被抓获,辩护人结合案件事实为被告人作罪轻辩护,也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建议律师辩护过程中应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去作罪轻或者无罪辩护。
程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