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罗兆洪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24日 25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于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于某近亲属依法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刑事专业罗兆洪律师担任该案辩护人开展有效辩护工作。
一、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获取保。于某被刑事拘留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了于某,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两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最终变更为取保候审。
二、收集罪轻、从轻、减轻的证据。于某取保后,辩护人指导其收集整理案前案后退还参与人员会员费的证据,及时提交侦查机关。
三、认真阅卷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提出意见。一是针对《鉴定意见》提出委托鉴定提交的材料来源不明、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不一致、鉴定程序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会员人数及涉案本金存在重复统计等问题。二是证人对其损失的证言不实。阅卷中发现,侦查机关制作的14份证人证言,其中有5人不是于某发展加入,他们的投资款没有交给于某,他们的损失情况于某并不知悉。还有5人在案发前有的收到于某的退款,有的已有收益,他们的损失已得到弥补,但在笔录中却没有体现,有的还说有损失,与事实不符。
四、提出从宽处理意见。于某法律意识淡薄,参加传销活动,开始也是受害者,最后变成涉嫌犯罪的地步,但其于2019年11月就没有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之前也没有刑事处罚,属于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在这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共同犯罪中,应当属于作用更小的从犯。2021年8月14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之后一直稳定供述,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工作。积极退赃退赔,用实际行动证明其认罪悔罪,建议从宽处理。
最终,辩护人提出证据方面的意见侦查机关进行了核实,司法机关采纳辩护人从宽处理辩护意见,对于某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