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兆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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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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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起诉

发布者:罗兆洪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7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27 20 日凌晨,陈某某、高某某、郑某某等人在大田建设镇某便利店门口路边,见到同样到该店消费出来的罗某、郑某等三人,陈某某、高某某、郑某某等人以罗某、郑某等人骂粗话为由,准备去质问罗某、郑某等三人,因罗某、郑某等三人驾驶一辆摩托车离开,陈某某、高某某、郑某某等人驾驶两辆摩托车去追罗某、郑某等人。在永安市槐南镇西华路段追上罗某、郑某,用扫把棍敲打罗某、郑某背部、手臂等处,造成两人轻微伤害。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高某某、郑某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受陈某某近亲属的委托,策问律师事务所指派罗兆洪律师担任陈某某的辩护人,开展辩护工作。通过仔细阅卷、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对案件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有的放矢地提出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提交图表说明。经过多次与公诉人的沟通,控、辩两达成共识,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通过刑事和解方法处理。

由于本案发生之后,侵害方与被害方已多次进行了协商未果,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刑事和解也成为本案能否从宽处理的难点。后来,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方工作,由槐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某、高某某、郑某某等人的行为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对陈某某、高某某、郑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理。

本案虽然以不起诉处理,但教训也是深刻的,每个人还是都受到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建议年青人,特别是刚走出校门的年青人,交友要谨慎,遇事要冷静,不要为了“义气”触犯刑律,给人生留下污点……




罗兆洪律师,福建沙县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公安机关任职27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福建省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三明
  • 执业单位: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420********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