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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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王思雨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272人看过 举报

2022-04-12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对方当事人因投资及生活所需,通过委托人的信用卡及网贷平台向委托人陆续借款30余万元,并出具借条。委托人多次向对方催要,对方一直未还款,故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作总结:

我方7月10日接受委托后,我方立即协助委托人固定证据并查询对方当事人名下财产,确定对方当事人名下有房产,于7月20日立案至栖霞市人民法院,并于7月28日对对方名下财产进行了查封。2020年9月8日栖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经审理查明我方诉请事实清楚,仅数额有较小差距,于2020年9月18日做出判决。仅历时两月即结案。

判决结果:

一、被告李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吕XX借款 298561.98 元及自借款之日起至原告还清银行信用卡、网贷实际支付的利息和各项费用(包括违约金、手续费等)。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892 元、保全费 2051 元,由被告李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思雨律师坚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其在2018年取得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期间辅修法学并取得辅修证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58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
1370620********58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