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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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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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无罪辩护要点

作者:杨建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54次举报


辩点行为人虽事前对帮助行为有质疑,但没有证据显示其明知对方用于实施犯罪活动而继续提供帮助,因而行为人的客观帮助行为不构成犯罪。

不起诉理由2018年12月左右,何某甲(在逃)通过艾某甲、何某乙等人在XX县收购银行卡套件(含银行卡、密码、关联电话号码、U盾、身份证复印件),并开价1000元左右一套,收购的银行卡套件被邮寄给何某甲用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通讯、支付结算等。

2019年1月18日,罗某甲通过艾某甲、何某乙贩卖了本人及亲属何某丙一共4套新办理的银行卡套件,并通过顺丰邮寄给何某甲,何某乙支付了1500元给罗某甲。2019年4月,罗某甲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使用且交易异常,遂前往银行挂失。

罗某甲出售银行卡套件时对银行卡用途有所质疑,但没有证据显示罗某甲明知对方用于实施犯罪活动而继续提供帮助,且其在发现银行卡交易异常后到相关银行进行了挂失处理,故,本院仍然认为XX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不起诉决定书检索:新检公诉刑不诉〔2020〕42号


杨建军,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研究生学历,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和企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120********9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