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五接受委托时就通知明天开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当天下午便到法院阅卷沟通,周末加班加点阅卷准备辩护意见,今天上午在检察院和法院两边跑,经多次沟通,最终法官和检察官同意在原量刑的基础上再减少两个月。
该罪大多是因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生活困难,为了蝇头小利而被利诱为其提供帮助,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好在当事人能够迷途知返,主动配合,积极悔过,律师介入后再次沟通,最终在原量刑基础上再次调低量刑,取得一点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和感谢。
刑事案件,有些罪名请律师不一定会起到效果,这是我在接案时多次给当事人家属强调的,嘱咐其考虑清楚再委托,否则万一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都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但作为律师,不接便罢,一旦接受委托,就要尽最大限度、最大努力,全力以赴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正当的权益